精神病人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法院如何认定
夫妻双方因某些原因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的基础建立在两者自愿达成协议的基础之上,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如果协议签订一方为精神病人是否有效呢?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
基本案情:
主人公阿芳和阿牛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位于云龙区新生街的房屋归阿牛。
因阿芳患有精神类疾病,离婚后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阿芳离婚时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了这份鉴定意见书,阿芳一纸诉状将阿牛告到了法院,请求重新分割位于新生街的房屋。
法院受理后,在本案诉讼期间重新委托鉴定机构对阿芳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结果为:阿芳在离婚期间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本案诉讼期间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儿子阿宝作为阿芳的法定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
法院调解:
涉案房屋虽系阿芳、阿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院经审查认定涉案房屋归阿牛个人所有,对年近60又无处安身的阿芳来说,生活处境可想而知,考虑到阿芳现实生活的难处,主审法官为双方做了大量调解工作。
庭审调解时,阿牛坚持不同意将涉案房屋所有权平均分割给阿芳,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王颖法官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对阿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适时疏导阿牛顾念往日情份,考虑儿女感受,将人间真情融入到这场调解中。
在法官细致耐心的调解下,阿牛最终做出让步,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涉案两层房屋归阿牛所有。在该房拆迁之前,阿芳享有永久居住权。该房如遇拆迁,阿牛保证阿芳享有拆迁安置房的永久居住权。如阿牛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阿牛购置房屋一套以保证阿芳享有永久居住权。房屋拆迁后及安置或购买新房的过渡期间,阿牛也以租房等方式保证阿芳有房可住。
相关知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中关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无效,本案中阿芳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系无效协议。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其父母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或妻个人财产。本案中阿牛提供其母亲的遗嘱上明确载明,涉案房屋产权归阿牛一个人个人所有,法院经审查后认定该遗嘱有效,故该房屋归阿牛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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