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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公证中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421次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那么此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请跟若悠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

但是有时离婚协议涉及到房产问题的,比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了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

如果你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

二、离婚协议公证中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如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员可以代写);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非必要,离婚协议是不需要进行公证。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并不是一定要办理公证,但如果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数额较大,那么最好是办理公证,这样能够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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