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拒绝还离婚协议书上欠5W人民币是否还能要回
对配偶不好,引起配偶不满,配偶起诉离婚在情理之中,如不同意离婚,有愧于配偶,为此,真心同意离婚,有的甚至在财产和女子方面满足配偶的离婚要求,以此来补偿,慰藉对方。
法律咨询:男方拒绝还离婚协议书上欠5W人民币还能要回吗?
08年离婚协议书男方承诺女方5W人民币,至今不肯支付。且协议书上没有明确支付时间,该如何讨要?
律师回答:
可以起诉还钱。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