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议离婚材料、证件、手续有哪些
恋爱虽易,婚姻不易,在婚姻中,当爱情已经远去,婚姻无法持续了,可能离婚是放过双方的最好选择。而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在我国离婚也有涉外的,那么对于涉外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今天,华侓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涉外协议离婚材料、证件、手续有哪些
一、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涉外婚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包括结婚、离婚和复婚。涉外是指主体涉外或地域涉外,这里的主体的涉外,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地域涉外,是指婚姻事项在本国境外办理。
涉外婚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婚姻是指不同国籍的公民,或同一国籍的公民在他国结婚、复婚或离婚。广义的涉外婚姻,由国际私法调整。狭义的涉外婚姻事项是指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缔结、恢复或解除婚姻。狭义的涉外婚姻有两个特征:
1、婚姻主体为;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公民。
2、婚姻事宜是中国境内办理。即地域不涉外,婚姻当事人结婚、复婚或离婚是在中国境内办理。涉外婚姻与国内婚姻相比,情况比较复杂,这种婚姻的缔结、恢复或解除,须为当事人双方所在国的法律认可。
涉外协议离婚是很麻烦的事,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都是自愿离婚的,且原结婚登记要必须在中国内地办理,最后还要共同到本省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华侓网也提供侓师在线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