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腹生子 妻子离婚胜诉
妻子不育,丈夫为了能延续香火又不离婚,居然想到了用2万元钱的借腹生子。妻子知道后,将丈夫告上了法庭。11月3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原告吕某与被告徐某离婚。
2002年月10月,徐某从部队复员后分配在某乡交管站工作,与该乡财政所女干部吕某相识自由恋爱。2003年2月,双方登记结婚,夫妻感情较好。徐某父母急于抱孙子,见儿媳久婚未孕,便催促儿子带妻子到医院检查,确认吕某患绝育症。为了既能保全婚姻,又能延续自家香火,徐某暗地里与父母商定自已到外面借腹生子,待小孩出生满月后用2万元打发孩子生母。
2006年6月,吕某发现徐某与他人同居生一女孩后,不忍徐某所为,双方为此经常吵架,后吕某将徐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小孩,伤害了与吕某的感情,致夫妻经常吵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