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事项,协议内容应当注意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事项,协议内容应当注意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