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必须明白的几件事
离婚前必须明白的几件事
1、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在我国只有两种办法可以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即通过民政局,适用于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债务分担问题完全协商一致,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2寸免冠单人照片、不动产的产权证、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去之前最好提前预约。
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即通过法院离婚,也就打官司。适用于不能完全协商一致的情形,由提起诉讼的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当然这只是立案,有些朋友把精力集中在写起诉状上,这显然是没有必要的,起诉状的唯一目的就是立案,三言两语能够说明案情就可以了,长篇大论法官是没有时间看的。一场离婚诉讼,最关键的是诉讼策略,这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不是简单上上网,翻翻法条就可以学会的。另外,有条件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无论是收费的还是免费都可以咨询一下,不要只听你爱听的,也不要担心律师吓唬你,多找几家问问,不想请律师,也是可以咨询的。
2、结婚n年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结婚8年,婚前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上世纪末90年代初的临时规定,早已经废止了。现在已经不存在这个可能性了,只有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时还剩下的),才有可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第一次起诉不给判离,第二次就判离婚了?
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前半句靠点谱,后半句是谣传,离婚的时间是可控的,取决于律师对案情细节的把握和诉讼策略的运用,坐等法院判决,一般不会如愿。
4、法院离完婚,还用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吗?
不用了,无论是判决离婚还是调解离婚,都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了,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和调解书的效力高于民政局的离婚证,以后办理所有跟婚姻相关的事宜,直接出示就可以了(判决书需要法院盖生效章)。
5、能要求对方把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吗?
除非对方同意,法院几乎不会这么判。
6、对方是精神病,我能离婚吗?
能,但十分困难。
7、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2岁以内大多判给女方(男方也有机会),10岁以后听孩子的,那2到10岁之间呢,一般法院对8、9岁的孩子还是听孩子的,5、6、7岁甚至更小的孩子还是以判给女方和维持现状为原则。
8、分居多久可以判决离婚?
以感情不和为由,分居满2年。这话说起来容易,但实践当中若想证明,几乎是不可能的。什么邻居证明、租房协议法院连听都不听,看都不看,对于居委会的证明,由于怕闹事,几乎不给开具,个别勉强开具的,只要对方不认可,法院现在也几乎不认定。只有本人在部分案件(只能是部分)中能够找到证明的办法,但也着实不多。
9、对方背着我乱打欠条怎么办?
只要你没有在欠条上面签字,法院不会理会。
10、公产房怎么处理?
大多数离婚案件,法官会明确告诉你,公产房不受理,就是我法院不管。但个别案件除外,如高龄离婚则有例外。
11、打离婚官司用请律师吗?
可以不请,但不能不问。
12、如何咨询律师?
仅仅通过电话咨询律师,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咨询效果,应该和律师面对面的交流案情。不要概括抽象,应该对律师详述自己的案情,律师自己会从中提炼。不知从何处说起的时候,最好先由律师发问,当事人作答。应该多面询几位律师,从中比较最放心的,然后再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