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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要怎么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2 阅读: 408次

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给付数额一样,在日后的生活中,可以因为一些客观原因的改变而进行变更。但此时需要父母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要怎么做?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要怎么做

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原则上,除上述情形以及发生严重危害被抚养子女身心健康

怎样变更子女抚养?

1、协议变更是第一选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2、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是法律不允许的,此时有正当理由的,可依法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往往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随机应变,如果你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或者需要法律援助,都可以到若悠网找律师寻求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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