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在现实中没用的法律槽点有哪些
还记的姚晨饰演的《离婚律师》嘛?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里面的那些在现实中没用的法律槽点。
槽点二:到底是律师还是闺蜜?
姚晨扮演的是律师嘛?,就像是女配闺密感觉。还学习了名侦探柯南去勾引吴秀波想要探取真相,哪个律师闲得撑了干这个。
就凭一份录音就能判定吴秀波出轨?出轨这么好判断?吴秀波当时还喝多了,喝多了说的话法官信球啊。
再说你开个庭瞎溜达什么呢?谁告诉你法庭可以瞎溜达的。录音证据还是后拿出来的。你当法庭辩论赛啊说拿出来就拿出来。
发问和提交证据是要走程序的,你随手掏出一录音笔说法官大人这是新证据,法官肯定特别友好的说:以圆润的方式滚出我的视线。
再说出轨了怎么就净身出户了。2010年新婚姻法实施以后,对过错方的处罚和对无过错方的保障并不与财产分配直接挂钩。简单点说,即使有小三,财产该怎么分还怎么分,不过分完之后,过错方要支付一定的精神赔偿费给无过错方。
结婚了我养八房姨太太离婚时候该给女方分多少还是分多少。婚前财产个人归个人婚后一人一半。
池海东这个太怂了,输一场官司就从池一亿变成池二十了。胜败乃兵家常事,怎么可能输了一场原来的公司全解约?这原来签啥合同。
罗骊居然把案子告诉妈妈。拜托编剧用点脑子好嘛!这已经有泄露他人隐私的嫌疑了。
再说罗骊她妈也管的太宽了吧。居然直接找当事人说话去了。这都什么和什么啊。找这样的律师真是瞎了眼了。罗骊和池海东居然还能和离婚的另一方谈笑风生。还能做法庭外的私下调解
哎!还是我这个现实生活中的律师太年轻了!
哎!电视果然不能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