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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政策购房的典型“妙计”是什么及具有哪些风险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554次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面对种种调控政策,一些购房者绞尽脑汁,试图规避政策或者打着擦边球。律师表示,买房没有捷径,看似购房“妙计”,实则暗藏风险若悠网小编盘点了近期的几个典型“妙计”,并提醒买房人切勿“偷鸡不成蚀把米”。

“妙计"1

“假离婚”破限购规定

张杰(化名)夫妇在南京已有2套房了,一套是位于奥体中心的纯投资房,是个单室套;一套是结婚时购置的小二居室。结婚已有2年的张杰夫妇准备卖了单室套当首付,再买一套大户型,来料被政策挡了道。

“说实话,现在单室套还真难卖!很多购房者要么一步到位,要么起步就是两室套。买个单室套,既占了购房份额,以后出售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开始收20%的个税了。”张杰直言,单室套可能要砸在手里了,“现在的三层室又不想卖。没办法的话,只能离婚了。”

律师说法: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而想通过假离婚规避限购令的购房者,要警惕离婚财产法律风险。现实中也不乏“人财两空”的案例。所以,夫妻双方对待婚姻就该严肃认真,切勿为了一时之利忘记风险和道德底线。

“妙计”2

借他人之名买房

大光路一家中介工作人员说,他曾经接待过一位炒房客,借亲戚之名买了四五处房产。据介绍,这位炒房客一般都是借侄子侄女之名买房,由于这些亲戚短期内没有买房打算,所以跟他们家人商量好,用他们的身份证买房。

“这样,每次买房都是置业,首付低,而且都能贷款。等房产卖出后,再给亲戚一些分红。”这位中介人士告诉记者,很多炒房客都是这样购房的,一些人早在调控政策出台前就用其他人的身份证炒房了。

律师说法:周他人身份证来买房存在不少问题,因为产权证上的名字毕竟是其他人的,若是他人反悔,打起官司来比较麻烦。而对于被借名买房的人来说,等到自己真正买房时,很可能自己的“首套”已经变成“二套”,因此而享受不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到时也只能自食苦果了。

“妙计”3

签阴阳合同多贷款

为了少缴契税做低房价的大有人在。小编也发现一些购房者为了减少首付,而与卖方签订阴阳合同,做高房屋总价。

昨天,在房产交易大厅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王女士说,她买了一套金陵汇文的学区房,总价135万。“首付40.5万,但手上闲钱也就10万多。”

王女士说,现在住的房子已经转为父母财产,贷款都是她还的,也就去年才还完。现在购房算首套,但首付40多万对她来说还不少。她与卖家协商,签订了两份合同。实际交易价格135万,但签订155万的假购房合同申请银行贷款。“这样,我就能多申请一些贷款,实际给卖家的首付就少多了。”

律师说法:由于签订了两个版本的合同,买卖双方交易的凭据也就缺乏了性,容易产生纠纷。万一卖家拒接按照原始价格成交,会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妙计”4

先签合同暂不过户

小刘的房子卖了2个月了,还没有进展,收到的仅仅是买家2万元的定金。原来,小刘房子的买家是个在菜场卖鱼的个体户,在南京压根儿没有纳税证明,也没有缴纳任何社保。

“3个月前,我们就合同了,到现在就拿了2万定,周边的房子都涨价了。我已经后悔卖了。”小刘说,当初看对方很有诚意就答应了,没料到对方不具备买房资格,这3个月都在办理手续。

“当时,中介怕生意做不成,就让我们先签合同,等买家补办好相关手续后,再去过户。没想到,一等就是3个月!”小刘郁闷地说,签完合同她家小区就出新了,邻居都说她卖便宜了还拿不到钱,亏掉了。

律师说法:对于买家来说,虽然合同有效,但由于没有过,并不能够保证房产就是购房者拥有。对于卖家来说,房子卖了却拿不到全款。如果房价涨了。是否能要到差额的损失还是个问题。建议房屋买卖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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