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暂住地一年半可以起诉离婚吗多长时间
在外地城市打拼的夫妻在工作、生活压力影响下感情可能会发生变化,后来感情变化太大了其中一方想要离婚,但双方对离婚事宜无法达成意见的时候就会走起诉途径,那么,在暂住地一年半可以起诉离婚吗多长时间?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在暂住地一年半可以起诉离婚吗多长时间?
不可以,因为上法院起诉,需要去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没有连续居住一年的地方那么是不存在经常居住地的,只有去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暂住证过期了,是不能在该地方起诉的。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二、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三、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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