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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离婚应如何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5 阅读: 350次

假离婚是不会存在的,离婚就是离婚,要是没有领取离婚证的那么就还是处于结婚状态,逃避是没有用的,除非是真的没有感情了才可以申请破裂,那么有假离婚的时候应该怎么解决。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假离婚应如何处理

假离婚通常是男女双方为了躲避夫妻债务,约定暂时离婚,等债务问题解决之后再办理复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并非男女双方真正的意思表示,而是为了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订立的协议,按照法律的规定,这属于无效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经有关机关查实发现后,离婚无效。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离婚的时候要是有了离婚证的,那么就是真正的离婚了,没有离婚证的就是还没有离婚,这个是有差距的,假离婚一般是发生在利益方面,有的是因为钱,有的是因为债务。你可以咨询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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