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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所购房产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4 阅读: 471次

在结婚期间购买的房子但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后来双方离婚了,房产证上面没有彼此名字的人就担心在离婚的时候房子自己没有分割的权利。那么,婚内所购房产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北京律师为大家带来了更多的知识,欢迎浏览。

婚内所购房产只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如果不是父母赠与的,那么依然是夫妻共有财产,正常分割。

1、一般情况下,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均分的原理,一方取得房屋,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出售房屋,所得均分;双方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对另一方按照市场价格补偿)。但是还存在例外情形。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孩子有什么风险?

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些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属于孩子,并不属于父母。但所谓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的所有权的出卖的,因为房屋办理过户必须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

所以,将房屋过户在孩子名下时,父母也应当谨慎行事,因为一旦房屋所有权归孩子所有,父母在处分房屋时会存在很大限制。

婚内所购房产只写一方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只要是婚内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都是双方共同分配,并不会影响到各自的权利,大家可以放心。婚内所购房产写一方的名字离婚分割中遇到的纠纷,可以来若悠网找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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