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可以把女方赶走吗
夫妻之间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要离婚,由于房子是男方结婚之前就买好了,婚后也没有加上女方的名字。后来双方离婚了,女方也没有可能继续住在之前共同生活的家里面。那么,离婚之后可以把女方赶走吗?龙从河律师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离婚之后可以把女方赶出住所吗?可以,但最好协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出于共同意志而解除,在我国这类离婚请求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在准予登记前需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是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这是确定准予离婚的最根本的条件;二是双方对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给付的期限和办法等;三是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等。上述三条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处理好这些问题不得准予登记。如果男女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及财产问题有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按诉讼程序处理。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的界定标准如下:
第一,婚姻基础是否牢固。婚姻基础,也就是双方结婚的感情基础,文艺点讲,就是夫妻双方结婚是否基于爱情。
第二,婚后感情如何。也即夫妻结婚后,矛盾产生之前,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和相处状态如何。
第三,离婚原因。也即直接导致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原因。
第四,夫妻感情现状。即夫妻现在的感情状态。
离婚之后可以把女方赶出住所吗?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多共同财产等进行分配,如女方没有分配到房子,那么离婚之后就应该要自己离开住所。在若悠网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女人离婚打官司要给自己争取财产可以直接询问他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