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立案审查后要交多少钱
诉讼离婚是属于民事诉讼之一,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对案件进行立案会收取一定的诉讼费用,而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如果不交诉讼费用的,法院会按撤案处理,那么离婚立案审查后要交多少钱?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离婚立案审查后要向法院预交多少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如果您起诉要求离婚,您作为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但该费用只是“预交”,最后并非全部由您承担,届时您可和对方协商如何分担。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一般遵循以下原则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离婚诉讼立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的写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在《如何书写离婚起诉状?》中已有陈述。
2、身份证。
只需要带原告自己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
3、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如上海浦东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他们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
4、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争议财产在20万元以下的,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加收0.5%。
但是,要明确一点,这里所要列的财产清单,仅仅是需要人民法院处理的即双方有争议的财产,如果不需要人民法院处理,即双方对一部分共有财产已作好约定或即将能做好约定,当事人不想让法院处理,就不必列入到财产清单,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
由于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一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另外,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通常会查明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详细情况。因此,如果诉状所附的财产清单有疏漏,或者立案后发现遗漏了要法院处理的财产,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此外,在所列的财产清单中,有的共同财产的价值不好确定,比如房产、汽车。房产的价格通常会升值,汽车的价格通常会贬值,价值已远远高于或低于购买价格。这种情况下,可大致估计一个数额,作为法院收费的一个依据,但最好在数字后加上“暂估”二字,以防止将来诉讼时对方有意在数额上做文章。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立案审查后要向法院预交多少钱”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原告需要预交10元至50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及到财产的离婚案件,超过一万的,按1%交纳。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