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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书交于哪个部门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9 阅读: 490次

夫妻双方之间感情破损,关系无法维系的时候,我们一般会选择离婚。如果两个人之间协商好,可以共同请求离婚。若双方不能协商好,可以进行单方面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的起诉书到底应该交到什么地方呢?下面就由若悠网潍坊律师为大家介绍。

一、离婚诉讼书交于哪个部门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相关程序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既然是离婚诉讼,具体的诉讼文件还是要交到法院相关部门的。具体的离婚诉讼问题潍坊律师已经在上文为您指出,离婚的相关程序潍坊律师也为您整理好了,尤其要注意住所的填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还有其他问题,可继续在若悠网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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