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剩余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很多人知道,结婚只要手续齐全,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不过是一件简单的事儿。但是对于诉讼离婚来说,就是比较麻烦了,其中就涉及到了诉讼费的问题了。那么离婚诉讼费什么时候交?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离婚的判离条件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离婚剩余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华律小编提醒您,诉讼离婚的三个阶段需要花费时间,而且中间的调查取证也是需要花费时间的。因此起诉离婚最快需要3个月。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有其他疑问,欢迎来若悠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