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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予离婚后多久可以再上诉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493次

夫妻在分居期间的收入一般属于共同的财产,如果在离婚的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财产分割一般可以自己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的,也可以借助法院进行解决。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判决不予离婚后多久可以再上诉

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时,只有在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原则上无新情况、新理由,从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法院不予受理;若已经受理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出现诸如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若在此6个月内,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即使没有出现诸如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

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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