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否要本人到场
离婚诉讼是夫妻在离婚这件事上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的解决方式,在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夫妻通过离婚诉讼来终结婚姻。跟曾经恩爱的对象对簿公堂其实也是很残忍的事情,那么,离婚诉讼是否要本人到场?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离婚诉讼一定要本人到场?不是。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将导致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所以离与不离都要当事人亲自表态才行。而且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调”后是否能“解”也必须当事人亲口说了才算数。正因为如此,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
离婚撤诉要注意什么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离婚诉讼一定要本人到场?当事人不想要出席离婚诉讼开庭审理的时候,可以委托自己的律师处理此事,但建议大家最好能够出席离婚诉讼庭审。对于离婚诉讼本人没有到场会带来的危害,你不清楚时应该要找专业若悠网律师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