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由律师全权代理可以吗
离婚的发生其实就是一段婚姻关系的破碎,其中在破裂时并不是和平分手的,诉讼离婚也就导致了诉讼双方可能不出庭的情况存在,那么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原告不出庭的存在,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当事人吗?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离婚案件原告不出庭由律师全权代理可以吗的内容为你解答疑惑。
离婚案件由律师全权代理可以吗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婚姻纠纷开庭时候需双方出庭。其它都是律师办理,您协助即可。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到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交纳五十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交纳一百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交纳一百元(无争议金额的)。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
对于离婚案件被告未到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照法定程序,缺席判决。如果是被告拒绝签收开庭传票,或被告收了开庭传票而拒不到庭。对于前者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送达的规定,适用邮寄送达、留置送送,直至公告送达;对于后者可以二次传唤。二者均视为被告收到了传票。由于离婚纠纷案件需要对婚姻、子女及财产作出处理,属于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于被告故意逃避不到庭的,可以依法强制其出庭应诉。
大多数人在婚姻关系结束的时候都不是和平分手,所以说肯定是会有所冲突的存在的,然而对于这样的结束方式,就会产生一方不愿面对或者懒得面对的情况发生,这就是若悠网小编收集整理的问题回答,您也可以移步若悠网官方页面寻求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