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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有什么关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9 阅读: 440次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相关单位才能够发给离婚证。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的相关协议离婚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条件

离婚过错方赔偿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

二、离婚过错方需要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婚姻一方行为符合离婚过错方一方的条件,均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过错方需要赔偿吗?离婚赔偿有两种:一种是精神损害赔偿,一种是物质赔偿;有过错的一方给另一方带来精神或物质的伤害,另一方离婚赔偿条件,有过错一方是需要赔偿的。

三、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

离婚过错方如何赔偿?离婚赔偿方式包括两种:一是物质损害赔偿,二是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现行《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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