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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两地何处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481次

夫妻长期分隔两地,时间久了感情自然就慢慢的淡了,要是双方都觉得这类的婚姻畸形可以选择离婚。但双方都不想要离开自己目前上的生活城市去办理离婚手续,一直僵持着。那么,分隔两地何处办理离婚手续?若悠网淄博律师为你仔细讲解。

分隔两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在异地怎样办理离婚

1、协议离婚的话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这需要双方出于自愿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只要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

2、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说离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诉讼途径离婚根据你的情况确定应该在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

分隔两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分隔两地的人们要离婚,肯定是需要一方做一点妥协,如果不想要去来回奔波也可以将离婚事情委托给律师来处理。分隔两地的夫妻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一段哦了些问题,就应该找若悠网律师来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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