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或拒绝增加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育有儿女,则两人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实务中的抚养义务往往是指养育孩子或者定期付给养育孩子一方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通常会有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欠抚养费,那么离婚后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或拒绝增加抚养费怎么办呢?若悠网小编总结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一、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夫妻是自愿离婚,对子女的抚养已有协议的,如果现有一方拒绝抚养,抚养的一方可以依照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团体以及对方单位组织的力量,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未成年的子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的一方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起诉。
二、拒绝增加抚养费处理办法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也是解决纠纷最有效的方式。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因为某一方的行为而损害了另一方或孩子的利益时,调解无果后,法律就是最有效的武器。如果您正面对着这方面的问题或者有类似的烦恼,欢迎您咨询若悠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