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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下落不明离婚的审理期限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472次

如果需要离婚但是有一方属于下落不明,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的,如果没有任何回应的话,那么在六个月之后就可以结案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方下落不明离婚的审理期限

法院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60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60日公告期。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案件,诉讼期限大大延长了,一般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也会在六个月内结案,而离婚诉讼的被告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加上公告期计算至少需要六个月才能结案。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综上,当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待失踪宣告作出后,再起诉离婚,这时法院会判决离婚;另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以普通程序受理,但不一定会必然判决离婚。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方下落不明这种情况要离婚的话,必须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而且法院一般采用的送达方式是公告送达,只要在六个月之内没有收到任何的回应,基本上就可以审理完毕直接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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