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夫入狱后妻欲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谁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451次

一段爱情本来就是来之不易,而能够结婚更是百里挑一。但是随着生活的推进,孩子的出生,大小事务的出现,都会消磨掉当初的爱情。这时一切的考虑都到了孩子身上,如果丈夫入狱后妻子想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谁呢?今天,华侓网离婚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入狱后妻欲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谁

可以选择在你本人的居住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实体上,关于女儿的监护权,若双方争执不下,需依法判决,应当以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判决的基本依据。若你丈夫坚持要女儿的监护权,而你又没有异议,也可协议女儿的监护权归你丈夫,但在其出狱前由你作为实际的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婚与离婚同样都是大事,需要慎重考虑,不要因为一时的感动与对方在一起,也不要因为一些琐事就要离开,爱情需要培养,不然就是对自己和对方都是极其的不负责。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华侓网也提供侓师在线咨询服务。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深圳律师 江苏律师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夫入狱后妻欲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谁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42431.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