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可以登记离婚
虽说结婚是一件严肃且神圣的事情,但是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或其他原因导致婚姻生活,往往会选择以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婚姻。那么在实务中,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怎样才可以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综上所述,离婚和结婚类似,必须要当事人双方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是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在实务中,还存在有军人离婚、涉外婚姻离婚等比较复杂的问题,本文所阐述的相关内容仅适用于普通婚姻的离婚。如果您不属于本文所描述的情况,欢迎您通过若悠网查询更多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