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离婚有条件哪些,出轨可以离婚吗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谁都渴望能够一直相守到老。可事情往往不能每每如人所愿,感情破裂的原因可能千奇百怪。随着国人心态的日益开放,离婚案例较上世纪末有了很大增长。那么,法院判准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有外遇可以离婚吗?接下来就由若悠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具体条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有外遇可以离婚吗?
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是生活习惯不同,可能是没有共同语言,也可能是移情别恋有了外遇。但是不管离婚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法律规定的离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生活对夫妻各方都有巨大的影响。只有婚姻幸福了,夫妻过日子才会快乐、有滋味。婚姻是每个人的人生大事,同时也是每个人自由决定的权利。婚姻法规定,当事人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如果夫妻在一起确实失去了快乐,变成了痛苦,不管什么原因,当事人都有权离婚。
但是,很多人离婚是一时的脾气,离婚后常常后悔莫及。所以法律并没有说,只要当事人想离婚就可以立马无条件离婚。婚姻法规定,必须确定夫妻双方的感情完全破裂才可以准许离婚。
因此,有外遇是可以离婚的。但是能不能立马达成离婚,则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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