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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同意做试管婴儿可以离婚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379次

中国人大多数都会有“养儿防老”的思想,在结婚好几年后肚皮还没有动静,作为女方承担的压力就会比较大,有些人就打算与丈夫一起去做试管婴儿,那么丈夫不同意做试管婴儿可以离婚吗?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可以申请离婚但最好不要。做试管婴儿是要夫妻双方知情同意的,而且试管婴儿也是需要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的,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

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

因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98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的14种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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