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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391次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如何处理?是个人承担还是夫妻共同承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华律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方面法律知识。

一、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根据分居的缘由判断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1)夫妻感情良好,因工作、子女就学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此期间因生活、学习、医疗、培训等原因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财产共同清偿;

(2)夫妻感情恶化甚至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客观上已经结束了共同生活的状态,夫妻双方的经济关系中断,此期间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以个人财产单独清偿。

二、夫妻需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律师帮帮解答:需要。我国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具有合伙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财产为担保,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后,夫妻双方还应以其各自的财产清偿,直至共同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三、婚前债务婚后夫妻如何承担?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婚后应当由债务人以个人财产单独清偿。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由夫妻共同承担。

关于离婚夫妻债务分割的法律认定?

四、我国法律规定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

①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③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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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国法律规定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

①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③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离婚律师对“夫妻债务”的建议:

大多数的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实践中,男方通过伪造债务企图让女方减少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严重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女方在离婚时应当对男方的此类行为有所防范和对抗。

六、当男方伪造债务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企图损害女方利益时,女方可有以下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明确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案件审理前,女方可要求男方对双方无争议的共同债务予以签字确认;审理时,对有争议的债务,向法院另行请求,暂停目前的离婚案件审理,在双方明确争议债务的归属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防止女方因为着急离婚而向男方妥协。

2、请求人民法院帮忙调查取证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实践操作中,只有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如存款人用户名或银行账号)时法院方可联网查询。

3、对男方伪造债务的,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有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还规定了,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因此,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基于上述规定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极有可能判处伪造债务一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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