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分居多年要怎么离婚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夫妻之间如果相距两地,到底是产生美,还是会产生危机呢?若悠网律师认为一开始,可能会产生美,但是时间长了,无人陪伴,当经历生活中一些琐事折磨的时候,光有美肯定是不够的,夫妻感情恐怕会出现大问题。如果夫妻尝试了,但是依然没有解决,那么可能就要走到离婚这一步了,下面,浦东新区离婚律师钟涛为你解答夫妻两地分居多年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我们国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规定,更加不存在分居2年婚姻就自动解除了,不可能的事情,要想离婚,必须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法院起诉离婚,没有其他的办法可走。
其次,如果是民政局协议离婚,比如是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全部问题都协商一致了,心甘情愿的一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就上述任何一个问题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不可能走协议离婚这一步。
如果无法走协议离婚这一步,那么就只能走法院起诉离婚的最后途径了。夫妻任何一方不论什么原因想离婚,都可以单方面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审查证据,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如果符合那么就可以判决离婚,如果不符合,那么就不会判决离婚。那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到底有哪些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见,如果要想法院判决离婚,必须符合上述四种情况才可以,那么是否夫妻分居两地满2年的就可以起诉法院判决离婚呢?
若悠网小编的回答是否定的。不是这样的,法律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必须前提是因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分居两地,而且感情不合分居还不是你说不和就不合,必须要有书面凭证来证明,空口说的话法院不会认可的。而且分居时间也必须要有书面凭证,或者对方认可,租房协议等等材料证明,否则也不会认定为分居的。
那既然这么难,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夫妻感情不合分居2年以后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么?不需要等这么久,只要你想离婚,随时可以起诉至法院,即使法院第一次不离婚,还有第二次起诉,多起诉几次就可以了,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的,只是时间长短而已,但根本不必要等到分居2年以后才起诉。
通常来说,夫妻分居两地,一般情况下离婚的难点不是理不理婚的问题,而是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才是重点,相隔那么远,一方肯定无法掌握另一方的全部财产情况,如果无法列出财产,法院是无法处理的,这个才是比较困难的,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即使离婚当时没有发现,以后发现了可以随时起诉要求分割。
一般来说,法院起诉离婚程序需要经过诉前调解,正式开庭,法院判决三个阶段,时间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第一次起诉离婚和第二次起诉离婚之间必须间隔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