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结婚前隐瞒婚史是不是欺诈行为
婚后发现妻子曾有婚史,男子起诉离婚。房山法院昨天通报,经调解未果,该对夫妻协议离婚。
李某2009年经同事介绍认识了张某,半年后,两人感觉脾气相投准备结婚。因双方户口均不在北京,家人商量后决定先办婚礼,等女方的户口迁入北京后,再补领结婚证。当年年底,两人举行了婚礼,后来还生了个女儿。
2010年6月,李某户口迁入北京后,两人到民政局办结婚证,没想到查出早在2006年李某竟然结过婚。此后,张某认为妻子骗了自己,失去了信任感,尽管妻子不断道歉,两人仍难以重归于好,随后开始分居。去年3月,张某起诉至房山法院,两人仍难以重归于好要求离婚,“我过不了心里这道坎,我是初婚,以前也没交过女朋友,而对方竟是二婚,她的隐瞒行为总让我觉得婚姻是一场骗局。”
房山法院多方调解,夫妻双方都承认隐婚一事给夫妻间的感情留下了不可愈合的裂痕。最终,经调解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母亲扶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