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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条件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2 阅读: 327次

婚姻生活的美满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如果经过一番努力后仍无力经营婚姻,便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并且对财产划分等问题有所分歧时,便可以诉讼离婚。那么,夫妻离婚条件有哪些?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条件

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如果是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的;

2.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内容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三.什么是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由上我们知道,离婚起诉流程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夫妻感情破裂时,随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定后便可以离婚。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为你解答疑惑。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若悠网也提供为您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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