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经过的司法程序有哪些
离婚程序可分为协议离婚程序和诉讼离婚程序。
一、协议离婚程序
(一)双方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
(二)双方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二、诉讼离婚程序:
(一)写民事诉状
(1)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包括内容如下: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3)写明事实与理由
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二)办理立案手续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三)递交立案材料。
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四)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五)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候通知。
(六)法院排期。
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