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可以离婚有哪些情形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如果夫妻之家感情不好的话可以选择分居的方式来进行缓和,或者因为分居太久所以双方之间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那么分居多久算事实离婚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什么是夫妻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双方不共同居住选择分居,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睦,不愿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经过协议而永久或临时分居;
一种是因为夫妻一方由于工作或居住地限制而形成的暂时不能共同居住。
二、夫妻分居可以离婚的情形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离婚的手续
双方先协商好,达成共识,最好包括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并且会询问相关情况,如实回答即可。
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当场登记,宣读离婚宣言,领取离婚证。离婚完成。
单方离婚意愿的离婚方法
只有单方有意愿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原——为“感情破裂,无法挽回”一审后如果还是不愿意离婚,可进行二审,二审后悔直接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