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大家都知道离婚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离婚所选择的途径不同,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件也就不同。那么,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呢?离婚的法定条件又有哪些呢?今天就由若悠网小编来为大家整理一些这一方面的知识,以便能够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协议离婚,手续完备,当时即可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事宜达不成一致的话,则需要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离婚的法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离婚需要的相关手续”的知识。协议离婚需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离婚协议书;而诉讼离婚需要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状。婚姻来之不易,希望大家三思而后行。当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知识需要了解,大家也可以通过若悠网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