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1年按照婚姻法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吗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结婚后应该相互扶持、相互尊重。但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一些小事闹情绪,甚至出现分居的情形,那么如果分居1年的,按照婚姻法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如果分居1年的,按照婚姻法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
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上述就是小编对分居离婚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夫妻一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所以分居一年不是起诉离婚的情形。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