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大肚子可以提出离婚吗
女方大肚子的情况下,发现自己的丈夫在外边有了婚外情,做女人的觉得自己辛苦为对方生儿育女却遭到对方这样的背叛,觉得非常的不公平而想要跟对方离婚。那么,女方大肚子可以提出离婚吗?若悠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女方大肚子可以提出离婚吗?女方可以提出。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不管是什么原因,就单纯在道义的角度也不能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对孩子对大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丈夫,一个未来新生命的父亲,也不能回避这份责任和义务。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及舆论的谴责。当然,婚姻法内规定的要项满足了,是不受限制的。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
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
因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什么是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重婚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事实重婚是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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