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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分居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8 阅读: 364次

夫妻长期两地分居,肯定是会影响到彼此的感情,随着双方的感情越来越淡漠的时候,有些人就想到了要离婚。在离婚的时候会打算对财产进行分割,有些人对财产分割上也存在着争议,那么,两地分居离婚如何分割财产?若悠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两地分居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两地分居离婚财产的分割在上文中已经介绍,夫妻两地分居的时候在离婚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分析财产,建议双方能够协商就应该要协商处理好它。两地分居离婚的时候有财产分割的难题不知道该怎么样解决,这时建议你在线咨询若悠网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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