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条件及离婚房产公证费用
通常情况下,我们离婚后都需要进行财产的公证,并缴纳一定的公证费。那么,离婚后房产公证费是多少呢?离婚有哪些条件呢?如果您对此感到困惑的话,那就看看下面由若悠网离婚律师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夫妻之间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法规是夫妻之间离婚的条件。如果以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这个观点有些太牵强。所以《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加了一下五种情形,如一方有重大过错,又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直接判决离婚。
离婚析产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离婚房产的析产费用问题,主要在于房屋产权的变更环节。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对婚后财产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
一、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
二、双方各拥有一部分;
三、房屋归一方所有,
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
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的征免界定。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第2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其中第1项:离婚财产分割;第2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离婚房产析产费用由谁出
如果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补偿,对得到补偿的一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1、这部分财产原本就属于个人所有,并非转让行为,只是通过变现形式拥有自己的财产。
2、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3、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
更名时如果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公平。所以,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只有在转让给第三人时,才涉及个人所得税。另外国税发121号第四条第三项还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少有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整理到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离婚房产公证费可能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具体多少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对此依旧感到困惑,或者您还有什么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咨询,欢迎您到若悠网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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