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认定受胁迫的婚姻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结婚条件的,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婚姻是受胁迫的,是属于无效的婚姻,可以要求撤销,那么究竟如何认定受胁迫呢?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院怎样认定受胁迫的婚姻
法院认定胁迫婚姻的关键是看结婚是否双方自愿,并且有没有强迫结婚的情形,有强迫男女结婚的就属于胁迫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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