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如何取证
当下社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过自己生活的权利,也有自由恋爱自由结婚的权利,但是不能做违法乱纪的事情。那么,非法同居如何取证呢?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首先,自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出台以后,“非法同居”的概念已经退出法律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这一法律概念。其次,实践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同居行为,即可认定同居事实。否则还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同居双方居住一处;其次还得证明共同居住已经有较长一段时间,比如两三个月等。一般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
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巨额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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