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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6 阅读: 378次

两个人在一起,不管是恋爱、同居或者步入婚姻后,都可能遇上各种法律问题。除了房产分割、抚养权归属、彩礼应否返还等常见疑问,今天还会八一八非婚同居生子、结婚证代办、偷拍出轨证据等“冷门”问题,这下可不怕“被净身出户”了。

【恋爱与同居】:

1、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同居关系中,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一般可以视作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出资方对该房产享有债权,如果分手,可要求另一方返还自己的出资额,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收益。

2、男方赠与彩礼,但婚没结成,可否要求返还?

可以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与多名异性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算重婚吗?

重婚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后者是指未经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系的情形。事实重婚同样违反法律规定。构成事实重婚者,其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认定婚姻无效,也可以以涉嫌重婚罪为名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进行控告。

4、非婚同居,所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同居所生的孩子对其遗产享有继承权。

【结婚问题】:

1、对方逼迫而结婚,半年后可以离婚吗?

这种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并且未过一年诉讼时效,因此当事人不需要提请离婚,可以直接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表兄妹做了绝育手术后可以结婚吗?

不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不因双方当事人保证不生育孩子或者做绝育手术而得到民政部门的通融。结婚证可以找人代办吗?不能。登记结婚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亲自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不可找人代理。

【婚内生活】:

1、岳母送房产给她女儿,女婿有没有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由岳母出资、登记在女儿名下,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岳母只付清了房屋的部分款项,其余部分办理了按揭,由女儿和女婿共同还清,那么女婿对于共同偿还的部分享有债权。未来如果离婚,女婿可以要求返还按揭还款额,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收益。

2、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否要共同偿还?

若该债务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支持。若该债务为合法债务,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该债务并非用于共同生活,则视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负债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3、妻子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丈夫能否追回?

一般不能。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的房屋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然了,转让的价款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类案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时,买卖合同有效:(1)第三人(买主)受让时主观善意;(2)该房屋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该房屋已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4、为获取出轨证据,可否安装摄像头偷拍?

不合法。可以在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内安装摄像头取证,但不能擅闯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在他人住宅内偷偷安装摄像头进行取证不合法。如能确定配偶与第三者同居,建议可以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

5、遭到丈夫毒打该如何维权?

《婚姻法》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公安机关求助,要求其作出出警记录,并自行妥善保管医院就诊记录,用这些记录为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姻诉讼保留证据;向居委会或村委会请求调解,劝阻施暴者今后不再打人;向妇联求助;在实行民事保护令的地区(如无锡、长沙),可向法院申请签发“人身保护令”,在保护令规定的期限内,若出现家暴,法院可视情节轻重对施暴者予以罚款和拘留;在设有家庭暴力庇护所的地区,可申请入住庇护所;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并要求施暴者进行经济补偿。家庭暴力属于法定应予判决离婚的情形。

【离婚问题】:

1、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基本条件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此基础上,《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何选择?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离婚较为简易快捷,可以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当场获得离婚证,其前提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诉讼离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3个月,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为6个月,对于婚姻、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夫妻未能达成共识的,法院进行调解后作出判决。若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有所顾虑,双方未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建议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

3、离婚案中一方缺席庭审,能判离婚吗?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庭审时,双方必须到庭。双方到庭的情况下有利于法院查明双方的财产状况,了解子女抚养意愿,从而做出公正判决。如果一方执意不到庭,法院可以在两次传唤被告仍不到庭的情况下对被告进行拘传,强制被告到庭,也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4、如何与失踪的人离婚?

离婚案中,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判离。当事人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下落不明的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限为60日,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下落不明的人在规定期限未出现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5、孩子不满周岁,可以离婚吗?

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女方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均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6、在离婚诉讼中能否让一方净身出户?

若双方自愿签订其中一方净身出户的协议,且约定要净身出户的一方自愿履行,则可以“净身出户”,但应以不影响其基本生活为前提。若以对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对方并不同意的,法院不会做出让过错方净身出户的判决。如果过错方有以下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他:夫妻双方所立的遗嘱,一方能否撤销?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但不能撤销对方所立的遗嘱,重立遗嘱时也只能处分自己所属的财产,超出部分无效。

7、养子和非婚生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享有。《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儿子虐待母亲还能分其遗产吗?根据《继承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8、离婚案中,女儿出庭证明父亲出轨,父亲可否拒付抚养费?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离异后,对未成年子女依然负有抚养义务,不能因子女对自己有不利的言行而免除。父亲死后,债主可否要求“父债子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从其遗产中偿还,若遗产不足以偿还的,不足部分可不偿还。所谓“父债子偿”应是在子女继承了父亲遗产的情况下,以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偿还。若父亲的遗产是不动产形式,子女可以用现金偿还,不一定用不动产抵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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