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这笔彩礼应该返还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9 阅读: 413次

【案情】

女方在结婚领取结婚证前男方给彩礼2万元。婚后夫妻感情不合,并于婚后不久分居,最后女方提出协议离婚,男方同意,但是要求归还当时给付的彩礼2万元,女方不同意。男方要钱的理由说在婚姻期间女方对男方冷漠不关心。并非因为男方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生活来源。 请问这个钱女方该归还男方吗?

【律师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例屡见不鲜。关于是否应该返还彩礼,我认为应该符合以上要件,即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是否共同生活;婚前给付的彩礼是否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上述案情不符合以上要件,彩礼不应返还。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这笔彩礼应该返还吗?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3791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