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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司法实践中不予彩礼返还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3 阅读: 490次

很多时候男女离婚,男方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这时候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就成为了两个家庭纷争的开始。那么司法实践中,哪些情况下彩礼不予返还呢?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欢迎大家一起阅读,一起探讨,接下来和若悠网小编一起阅读吧。

哪些情况下司法实践中不予彩礼返还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彩礼返还有什么法律依据?面对彩礼的返还要争取到自己心中的判决结果,找个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辩护显得特别的重要。对于离婚的判决结果感兴趣的时候,想要争取权益的人可以找若悠网律师进行询问或者直接委托若悠网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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