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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彩礼不还可以构成诈骗罪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9 阅读: 409次

年轻男女订婚之后,男方家送了彩礼给女方,后来婚事告吹了,那么男方家就会找女方家要回彩礼钱,只是遭到了女方家的反对,女方家迟迟不肯还回彩礼钱。那么,收彩礼不还可以构成诈骗罪吗?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不足以构成,彩礼是婚姻流程,并非法律流程,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从风俗道德这一方面来说,扯皮应该能要回来了。非要说欺诈的话,除非有构成欺诈的证据。

哪些情形下不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

在若悠网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女方收彩礼不还时可以直接询问他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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