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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答辩书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367次

现在年轻人的事项观念都变化很快,前几天还接受了彩礼准备结婚,没过几天却反悔了。对于送出彩礼一方肯定想要要回彩礼,此时就会产生一定的纠纷。那么在通过诉讼中彩礼返还答辩书的内容是什么?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彩礼返还答辩书的内容

彩礼返还答辩书

答辩人: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无职业,住XX市XX号。

被答辩人:XX,男,1984年11月9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XX市XX号。

答辩人就XX诉XX退还彩礼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告的返还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女方收到的XX万元赠与款,已分两笔全部用于结婚,此款如同泼出去的水,已无法返还。

1、男方给女方的钱,是XX万元而不是XX万元。

女方收到XX万元证据:XX万元用于双方购买金货

XX万元存于农业银行辛庄储蓄所

2、其中,存于辛庄储蓄所的XX万元,女方用于办理婚事及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花费。

证据:XX万元已在婚礼前全部取出,银行卡已注销。

3、其中,所购金货放置在婚房内,现为男方占有。

至此,男方要求女方返还的财产,已全部用于婚礼及共同生活,确实不具备返还条件和返还可操作性。男方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以为女方有钱,是误解、假想。

二、原告返还请求,属于只能够享受权利不愿意承担义务的无理要求。

众所周知,结婚成家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终身大事,不是儿戏,整个社会整个家族都万分重视,所以操办一个婚事儿,不可能只是由男方一方花钱。女方也会千方百计地为婚事操劳,积极置办物品,也要拿出大笔花销。而对女方所用于结婚的花费,男方确未予考虑,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

三、客观地说,这场短暂的婚姻中损失较大的一方是女方。

在物质上看:女方在时间、金钱、精力上造成的消耗已无法挽回。

另外,女方有一部天语手机在男方手中,还有XX万元是娘家给的嫁妆钱,也放在婚房内,现下落不明。

在精神上看:结婚后离婚,对于女性来说在名誉上损失巨大,直接导致社会评价降低。

在身心上看:女方婚后怀孕并因生气而流产,给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伤害。

四、本案不能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之规定:

因本案情节与该条款规定情况并不完全相符,该条款显然不能生硬地适用于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按风俗举办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对于本案情况的彩礼退还问题,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做出明确、细化的规定。

所以针对本案,法院应遵循民法及婚姻法的一般性规定处理裁量。不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之规定。

五、本案诉争返还的财产属目的赠与财产,在目的已实现情况下,男方不能随便行使赠与撤销权。

本案诉争财产是男方为与女方结婚共同生活向其赠送的财产,双方已按习俗走进婚姻殿堂,现因男方对女方百般挑剔,轰女方回娘家,致双方分道扬镳的责任不在女方。但男方赠与的目的已完全实现。故不再发生财产返还问题。

综上,请法官根据本案事实及证据,秉承公平的原则,公序良俗的原则,对于双方已行婚礼、共同生活的事实及女方有较大付出和损失事实给予考虑。对原告的无理要求不予支持,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年XX月XX日

这在实际的生活中也是时常出现的一种法律纠纷,因此大家需要注意。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若悠网欢迎您。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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