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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要先下多少聘礼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6 阅读: 510次

不少地方都会要求男方家在结婚的时候先给女方下一定的聘礼,这样才符合结婚的习俗,双方才算是名正言顺的结婚。而对于聘礼的多少也引起人们好奇,那么,结婚前要先下多少聘礼?若悠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首先,对于彩礼一般多少钱这个问题,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前进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与结婚的彩礼也在不断的提高,小到有的地方只要男方给女方准备金银首饰就好,而大到有的地方它的彩礼是需要上万元的现金、轿车及房子等,每个地方对彩礼钱的要求是不同的。

其次,近年来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未婚男子对结婚这件事很有压力,就因为彩礼钱的关系让他们不敢随意的答应要娶媳妇。那彩礼一般多少钱,很多地区动不动就要好几十万,所以造成有很多家庭为了支付彩礼这块,都花空了所有的家底,甚至有的家庭还到处欠债累累,及有的家庭因拿不出彩礼而婚姻告吹的。

最后,其实彩礼钱它的数额是没有固定的,通常由新人双方自行决定,根据现有的经济条件来确定合适的彩礼数额。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并不能因为彩礼钱的多少来衡量人们之间感情或婚姻。所以,在给彩礼的时候最好还是应实际的情况而定。

彩礼返还条件有哪些

一、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在现实中,存在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因为现在的婚姻法不认可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相当于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结束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也应当返还。但是对于在双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礼礼金部分,可以不予返还。所以准备结婚的男男女女都应当明白,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缔结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女方获得的彩礼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男方可根据法律规定要回彩礼。

二、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该情形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确未共同生活”。这种共同生活应当是的共同居住的正常夫妻的生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意味着双方仅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没有夫妻感情。只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夫妻,但不是事实上的夫妻。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现实的尊重。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法院也解决过很多这样的纠纷。

三、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使弱者得到应有的保护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之一。生活困难的界定可以参照《解释(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要求返还彩礼的给付人负有证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法院将无法支持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

在遵循结婚前要先下聘礼习俗时男女双方发生纠纷,自己不能解决可以询问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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