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绑不住花心男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明知丈夫婚前就有花心出轨的“前科”,但妻子程月虹在金钱和面子面前依旧“折腰”。她自以为,凭借一份“忠诚协议”就能拴住丈夫的心。然而,当丈夫最终出轨被发现后,“忠诚协议”上的赔偿是否真能兑现呢?最近,长宁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受理了一起因丈夫违背夫妻忠诚协议,在外拈花惹草而引发的离婚索赔案。
婚前发现丈夫花心
原告程月虹是学貌双优的80后女大学生。她从小家境困难,连读书学费也得靠自己勤工俭学来挣钱弥补。所以有了工作再找对象时,对男方不但要求年龄相近形象好,还要求有房有车无贷款。因婚恋场上形象良好且有房有车的未婚80男极为稀缺,所以程月虹为此寻寻觅觅多年,仍未找到其称心佳偶。
2011年初春,经朋友介绍,程月虹与被告王豪鹏相识。在公司担任供销科长的王豪鹏比程月虹大五岁,无论在身材长相,学历文化以及个人谈吐等方面,都能符合女方要求。更让程月虹动心的是,王豪鹏的父亲经商家境殷实,已给儿子买好了市区两室一厅婚房。经过不到一年的恋爱,双方感情迅速升温,很快进入了谈婚论嫁阶段。
正当双方订好了婚期喜宴,准备去领取结婚证时,程月虹无意中打开王豪鹏的电脑浏览,却发现了王豪鹏与女网友有关约会床事的暧昧露骨对话。王豪鹏在铁证面前承认自己秉性风流,曾有多名性女伴,但保证婚后会忠于配偶请求宽谅。此时的程月虹怒不可遏,摔门而去,准备就此悬崖勒马,与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未婚夫一刀两断。
一纸协议保下婚姻
可是她回家后细想想,自己良辰已定,婚庆喜帖已遍发亲朋好友,这门亲事已经是泼水难收,相当尴尬。后来因王豪鹏反复恳求,并答应让她在婚房产证上加名,程月虹权衡再三后,让王豪鹏亲笔写下一份“婚前协议”,约定婚后一方若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其婚内财产全归配偶所有,并按每年十万元赔偿给对方精神损失费。程月虹把“夫妻忠诚协议”拿到手后,第二天便与王豪鹏去民政局领证成婚。
婚后,当程月虹要丈夫兑现其产证加名承诺时,王豪鹏却推说婚房系父母全资所购,程月虹要在产证上加名,需征得其爸妈同意方可。而公婆在媳妇面前却故作惊讶打起了太极拳,说儿子过去从未提及媳妇要产证加名,表示这事还得容他们瞻前顾后好好想一想。
程月虹加名被拒后气不打一处来,从去年春天开始便与王豪鹏分房而眠,对骗婚丈夫实施性制裁。晚上不管王豪鹏叩门哀求,她都置之不理。有时被王豪鹏逼急了,她就半夜打的住回娘家去。程月虹知道雄性激素分泌旺盛的丈夫离不开女人,所以在夫妻分居后手握“婚前协议”对王豪鹏冷眼观察,静观他能否恪守其夫妻忠诚义务。
不忍妻冷故态复萌
秉性风流的王豪鹏仗着自己比较有钱和外在形象好,过去在性方面放荡不羁有失检点而人称“花花公子”。结婚后,受到夫妻忠诚协议的束缚,在前两年确实曾努力改邪归正,在男女性事方面从无越轨之举。后来在妻子的婚内冷暴力制裁下,其难抑男性荷尔蒙冲动而死灰复燃,重新在外花天酒地,寻花问柳。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豪鹏不但与女同事去酒店开房,还在沐浴场所享受异性服务,与色情场所的女子打得火热。其妻对此是欲擒故纵,先是放任数月不管,然后突检其手机、电脑,下载了王豪鹏微信、QQ中的色情对话内容,还通过朋友关系,查获了王豪鹏的在外开房记录。
然后,以此为据,在去年底向法院起诉离婚。
巧妙直击协议软肋
调解员陈鸣受理后,通知原被告来法院调解。原告称,被告在外有嫖娼通奸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要求与被告离婚,并根据婚前协议的约定,主张取得全部夫妻共有财产,还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三十万元。而被告则说,自己在微信、QQ中与其他女人的出格对话都是在胡吹乱侃,对原告的上述指控均予断然否认。
因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而拒绝离婚,于是调解员便单独找原告谈话。陈鸣说,单凭微信、QQ中的色情对话以及来路不明的开房记录,法院难以判定被告已有婚外情。另外,双方在“婚前协议”中约定的巨额不忠赔款,只能依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现行法律对此的态度是,不予干涉也不予支持,所以有了忠诚协议也难免在诉讼中一场空。
当原告得知其手中的夫妻忠诚协议几近于废纸一张时,其非离不可的雄心顿时被挫去了大半。接着调解员又严肃批评被告行为放荡,言而无信,对原告伤害很深而理应认错。于是王豪鹏当庭向程月虹认错道歉,并表示要给妻子买一块价值三十万元的瑞士名表,以表示其挽回婚姻的诚意。
至此,原告也顺着台阶走下来,表示愿意向法院撤诉,给被告一次改正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