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夫妻之间“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4 阅读: 421次

近几年,由于离婚率的上升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不少夫妻签订协议,约定如果离婚,有过错的一方需要净身出户。那么这样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由此可见,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

签订“净身出户”协议,必须遵循两个原则:

一是由夫妻双方自愿签订;

二是财产分割上不得违反法律的硬性规定和原则。(比如,离婚财产分割要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等等。)

如果“净身出户”协议符合以上两个原则,那么,在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是可以参照该约定来处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术语,定义不明确。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拟定“净身出户”协议时,应对其具体含义和内容尽量约定得详细、清楚,避免产生争议。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夫妻之间“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36498.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