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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忠实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462次

在现实生活中,居间人扮演着中立角色,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作为居间人要履行忠实义务,不能有任何的欺诈行为,那么居间人忠实义务包括哪些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居间人忠实义务包括什么

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居间人应将所知道的有关订约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

2、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者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3、居间人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他人保密的义务。

居间人在负有忠实义务的同时,还负有尽力义务。判断居间人是否有尽力义务及其范围如何,应就其合同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报告居间人的任务在于报告订约机会给委托人;媒介居间人的任务除向委托人报告订约信息外,应尽力促使将来可能订约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排除双方所持的不同意见,并依照约定准备合同,对于相对人与委托人之间所存障碍,加以说和和克服。如果居间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居间人则负有尽力提供有关成交机会和商业信息,促使合同订立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425条第2款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有时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因费用已作为成本计算在报酬之内,居间人不得再另外请求给付费用。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综合上面的介绍,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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